来源:齐鲁网
2017-01-20 16:48:01
齐鲁网烟台1月20日讯(记者 景立婷 烟台台 刘茗蔚)20日上午,记者从烟台市食药监局召开全市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动员会上了解到,为加快推进烟台医药健康产业转型升级、突破发展,日前,烟台市出台《关于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建设国际生命科学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医药健康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元的医药健康企业达到3家以上,进入全国医药百强企业8家以上,医药健康产业成为我市新的支柱产业。
“砸”重金促本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创新
未来几年内,烟台将加大在本市注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创新奖励力度,“砸”重金促发展。会上,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文彬表示:将鼓励新药研发,企业完成药物临床前研究,根据实际试验费用,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企业完成药物Ⅰ、Ⅱ期临床试验,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完成Ⅲ期临床并自主生产的,给予100万奖励;企业获得新药证书及相关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在我市生产销售,自开始销售起3年内,分别按该产品年销售收入的3%、2%、1%给予奖励,3年累计给予单一企业的奖励总额最高不超500万元。
医疗器械企业也将借力创新获得奖励。刘文彬表示,对第三类医疗器械中植入性医疗器械完成临床试验的,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对于植入性医疗器械以外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企业获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在我市生产销售的,自开始销售起3年内,分别按该产品年销售收入的3%、2%、1%给予奖励,3年内累计给予同一企业的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在第三类医疗器械研发过程中,企业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纳入特别审批通道并经国家食药监总局审查同意,在上述奖励的基础上,另给予60万奖励;对在本市注册的药品流通企业取得山东省药品现代物流企业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烟台市还将积极帮助烟台企业生产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进入医保支付范围和采购目录;暂不能列入支付范围的,允许市内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设立自费药房的形式,让患者选择使用。另外一方面,鼓励企业积极申请国际国内认证。烟台企业生产的药品、医疗器械,通过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或组织认证,实现出口的,每通过一个品种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设专项资金强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为推进烟台医药健康产业的创新发展,对于基因技术应用示范中心、细胞与组织工程中心、 药物筛选与评价中心、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新型药物制剂技术中试基地等国际化生物医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设立2亿元的专项资金。
院企还将共建“政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依托重点龙头企业,与国家级科研院所共同建设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烟台分所、同济大学烟台研究院、山东省新型制剂与生物技术药物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高端研发机构。每年设立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医药健康企业与有关高校、研发机构以申请课题的方式开展项目研究。
另外,以政府资金适当注入、社会资本参与的方式,设立一期5亿元、总规模不少于50亿元的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基金,引进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省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基金、成果转化基金、工业转型升级引导基金等,打造基金支撑产业发展平台。
重大项目给予政策扶持
为支持医药健康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相关部门对烟台市的世界500强生产基地、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等企业或机构,在享受现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奖励和支持力度。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定额指标的新上医药健康投资项目,烟台市将在编制土地利用计划时予以重点保障。
同时,烟台还将加大对医药健康产业领域高端人才的引进、支持和服务力度,为医药健康产业的发展提供强劲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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