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2-18 09:01:02
齐鲁网烟台2月18日讯(记者 姜燕)近日,烟台市府办下发“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6〕48号文件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该通知面向全市19个部门制定了全面、严格、明确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承担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将严查“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严打涉及旅游行业的“黑车”“黑店”等非法经营行为。
烟台市制定了全面、严格、明确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进旅游强市建设,创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通知要求,旅游部门的监管责任为:依法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对旅游企业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查处“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主动配合参与打击涉及旅游行业的“黑车”“黑店”等非法经营行为等。
其他部门中,公安部门将重点查处在旅游景区、旅游交通站点等侵害游客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及时查处诱导、欺骗、敲诈勒索、强迫旅游消费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占道举牌揽客、兜售商品行为的整治力度。工商部门将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的违法广告及旅游经营者商业贿赂行为;对向旅游者销售除不含食品、初级农产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以外不合格商品的投诉处理和案件查处。
通知要求,市、县两级建立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纠纷移交转办等工作机制,建立或指定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现有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相关部门与旅游有关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监督方式等,加强部门间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沟通,着力提升监管治理成效。
通知还提出“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建立旅游行业失信惩戒制度和旅游企业质量信息动态化综合评价体系,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履约行为和服务行为。这就要求各旅行社、饭店、景区、购物店等接待旅游者的企业和单位,切实做到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商业贿赂、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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