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6-16 21:22:06
齐鲁网烟台6月16日讯(烟台台 姜燕)根据《烟台市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要求,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部门(单位)的保留车辆都需要进行标识喷涂。机要通信(非涉密)、应急保障、接待调研、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统一喷涂“公务”样式的标识和监督电话;行政执法用车统一喷涂“行政执法”样式的标识和监督电话;执法执勤用车按照《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图案。
按照统一要求,烟台市公务用车标识化喷涂工作6月底前将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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