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1-19 20:34:01
齐鲁网烟台1月19日讯(记者 董睿卓)19日下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烟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姜明同志,烟台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立新分别就《烟台市煤炭清洁利用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和起草过程做了解读。《烟台市煤炭清洁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据悉,该《办法》是烟台市第一部煤炭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
近年来,中央、国务院对环境保护工作日益重视,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规模空前的环保大督查,散煤治理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从实际利用上讲,煤炭的清洁化利用空间广阔,通过技术进步和清洁化管理,完全可以做到环保利用。通过完善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炭经营,推进煤炭的清洁利用,加强燃煤排放管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煤炭能源长远发展方向。
省政府从2016年开始,把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摆到重要议事议程,出台了专门的工作实施意见。鉴于以上原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起草了《烟台市煤炭清洁利用管理办法(草案)》。
本《办法》共七章三十五条,分为总则、煤炭质量、煤炭燃用、煤尘防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总则部分主要明确了《办法》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市县乡职责、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等。煤炭质量部分对煤炭质量标准的制订、执行、检验、企业台账建立等作出了规定。煤炭燃用部分主要针对煤炭燃用可能造成的污染以及省政府部署的散煤治理作出了规定。煤尘防治部分主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煤炭储存、运输方面作出了规定。监督管理部分主要对市县乡以及煤炭管理部门职责作出了规定。法律责任部分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现行法律法规在执行层面作出了规定但是缺乏具体执行标准的方面,在《办法》里作出四款处罚规定。
《办法》是烟台市第一部煤炭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这不是一部普通意义上的煤炭管理办法,而是依据新形势下煤炭管理和应用的重点、方向作出的新要求,对于煤炭生产应用适应未来发展趋势,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将会发挥重要作用。
这不是一部普通意义上的煤炭管理办法,而是依据新形势下煤炭管理和应用的重点、方向作出的新要求,对于煤炭生产应用适应未来发展趋势,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将会发挥重要作用。
国家法律法规对有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不明确,不利于基层执法落实。因此,对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具体执行标准的方面,本《办法》规定了详细的行政处罚,以增强基层执法的操作性,这也是基层工作人员特别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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