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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来源:水母网

作者:

2021-01-04 16:37:01

水母网1月4日讯(记者 李波 王一瀚)今天下午,记者从“十三五”成就巡礼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获悉,截止目前,《烟台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出的9项约束性指标任务预计能够如期完成。

空气环境质量方面

根据初步核算,截止到12月底,预计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85.5%,较2015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完成了85%的十三五目标;市区PM2.5 年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改善30.2%,完成了35微克/立方米的十三五目标。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自2018年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来,已连续三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方面

截止2020年11月,大沽夹河、五龙河等26条重点河流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断面中,水质优良 (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0.3%,完成十三五目标;全市城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率达100%。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比2015年提升约7个百分点;共修复岸线29.71公里,全市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40%以上。

土壤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环境监管方面

“十三五”期间,我市顺利完成了承担的4个国家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2019年长岛县获批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创新基地。深入开展“绿盾系列”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全市自然保护区攻坚战台账中3031处问题点位全部整改完成,已销号3011处,销号或已申报销号比例为100%。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开展区域生态环境评价,基本完成“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

[责任编辑:杨凡、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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