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胶东在线
2018-06-25 11:11:06
20日上午10时,福山公安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其将车停放在小区门口,车内财物被盗,造成经济损失达8000元。
接到报警后,合成作战中心立即开展研判侦查工作并发现,该男子车内物品于17日凌晨2时许被盗。由于被盗3天后车主才发现报警,给案件侦破造成了一定困难。为避免嫌疑人流窜外地,民警昼夜不停摸排,终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摸清了其行踪。巡警立即加派警力密集夜间巡查蹲守,连续奋战30多个小时后,于21日20时在福山某小区一居民楼内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并在其居住的房间内查获所盗财物。
经审讯,该男子刘某是芝罘区人,有多次盗窃车内财物前科,此次起获赃物数量庞大,其中含各类购物卡共近20张,各种香烟数十条,手表数挂、珠宝首饰数件、墨镜数十副、及酒饮现金若干。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离车时不要将贵重财物留放在车内;一定要锁好车门车窗,养成锁后再检查一下的好习惯;将车辆按规定停在指定区域,不要随意停放,更好的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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