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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口首办“歇业备案”业务 为经营困难企业纾困解难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2-04-27 14:52:04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7日讯 日前,烟台恒晟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吕女士在山东龙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成功办理了“歇业备案”登记。这是自3月1日正式实施歇业制度以来,龙口市办结的首例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业务,为疫情期间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及时注入了一剂“稳心针”。

日前,吕女士经营的公司陷入困境,“若注销,意味着从名字到客户全部归零,再创业得另起炉灶。公司毕竟经营多年,花了我们不少心血,舍不得。”吕女士说。在咨询龙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后,吕女士了解到新出台的“歇业备案”制度,可以完美解决自己的难题。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吕女士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办理,审批通过后,公司即进入“歇业”状态。吕女士成为该市首个受益于该政策的企业主。

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首次设立歇业制度。《条例》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遭受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歇业期最长可达3年。

“建立歇业制度目的,是给有较强的经营意愿和能力,但客观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一个缓冲性的选择;让企业有充足的时间调整自身状态重新出发。在歇业期间,市场主体除了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之外,其仍然具备市场主体的其他合法权益。”龙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业主,“歇业”不是逃避债务等违法行为的“挡箭牌”,歇业的市场主体仍需依法履行相关义务,仍要按时公示年度报告。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要求公示终止歇业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歇业期满后,自动恢复正常经营状态;如果要提前恢复正常经营,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布信息公告即可。

闪电新闻记者 谭蓓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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