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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42家医院医保住院实行“诊间结算”

来源:水母网

作者:

2020-11-03 10:42:11

水母网11月3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赖皓阳 通讯员 衣宝萱)为缓解参保患者住院押金垫付压力,10月30日起,我市在全市42家二级以上医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诊间结算”。患者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达到3万元的,可在不办理出院的情况下,到医院结算窗口或通过医院自助终端设备打印诊间结算单,对已发生费用和医保报销情况进行测算,医院将根据“诊间结算”实际情况收取住院押金。

实行“诊间结算”后,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的结算模式不变,参保患者与医疗机构的结算比例不变,出院时仍旧采取即时结算报销方式,仅支付个人承担部分。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诊间结算”是市医保局承担的2020年重点民生事项,将对缓解参保患者住院押金垫付压力、减轻治疗经济负担起到重要作用。此举在省内居于领先地位。

首批实行“诊间结算”医疗机构名单

[责任编辑:杨凡、徐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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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在线 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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