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胶东在线
2018-05-11 09:21:05
记者昨日从芝罘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自芝罘区启动2018年度居民养老保险收费工作以来,广大居民积极参保。截至目前,全区缴费人数达5800余人,收缴保费1900余万元。工作人员提醒,本年度居民养老保险保费收缴工作将于5月18日结束,仍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居民,请尽快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缴费证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手续。
缴费档次分八档,正常缴费享受财政补贴。缴费档次的高低直接影响养老金的待遇水平。本年度缴费档次分为6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八个档次,参保居民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档次,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正常缴费享受10%缴费财政补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患有重度残疾一、二级,持有残疾人证的居民,政府每年为居民代缴160元养老金,55周岁即可享受待遇。符合条件的居民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原件及残疾人证复印件,每年在收费期内到社区办理登记手续。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待遇领取人员,按照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通讯员 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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