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2日讯 日前,烟台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蓬莱大队在日常执勤检查时,查获了一起使用“伪造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询问当事人以后发现原来这证还是不久前“双11”期间购买的证件。
11月15日上午,蓬莱大队在蓬栖高速蓬莱收费站设立检查点,一辆号牌为鲁B8V58*的小型普通客车驶入民警视野,该车辆看到民警后行车轨迹可疑,有明显的刹车顿挫和犹豫,于是民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并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民警拿到驾驶证后发现该证与正常驾驶证存在明显差异,一眼就发现这是个假证。
民警经后台查询发现,系统内未查询到该男子驾驶证信息,面对铁证,该男子承认自己并从未考取过驾驶证,“假证”是前几天双十一在网上购买的,本想蒙混过关,没想到被民警一眼就识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此外,交规也同时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这起假证案当地警方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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